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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配备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7/08/16 1.4w 阅读 379 点赞

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配备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17      来源: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管委会:

为迎接中组部对我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专项治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任务,按照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的函》的要求,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再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查,摸清底数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管委会,对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人社部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对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自查。市直机关填报《市直机关科级干部配备情况自查统计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人社局录用科。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填报《市直事业单位七八级职员配备情况自查统计表》并附编制部门的“三定方案”,报主管部门汇总,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人社局事业科。

二、严明要求,限时整改

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反规定设置“助理”“顾问”“资政”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严禁出台“土政策”,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以“正副乡处级干部”等名义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等,对于排查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所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要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分别报送到市人社局录用科和事业科备案。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市人社局要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作为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审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严格审核职数空缺情况,严格审核提拔人员的档案,从源头上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发生。本通知印发后,对在排查工作中存在瞒报问题的、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以及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现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一经查实,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09﹞9号)和《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机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典型案件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8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