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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1.9w 阅读 289 点赞

关于启动2017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5      来源:

市区缴费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将启动2017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及环保政策情况;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3.6%;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申报安排:10月9日—10月30日

缴费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人社部门需要审核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报告(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上年度职工人数变化及裁员情况、参保缴费情况、拟申请稳岗补贴数额及稳定岗位计划等。其中,上年度已经获得稳岗补贴资金的企业,应说明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4)企业上年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名册及其他能够反映企业职工增减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

(5)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2016年年检一页)。

(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情况记录单》

(7)2016年度企业1月份、12月份工资表、缴纳失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

(8)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提供资金使用自查报告及资金使用账务凭证。

2、财政部门需要审核的材料:

(1)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报告

(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情况记录单》   

 (4)2016年度企业1月份、12月份工资表及发放工资凭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缴纳失业保险费票据及记账凭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提供资金使用自查报告及资金使用账务凭证。

3、社保部门需要审核的材料:

(1)  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报告

(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情况记录单》

(4)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提供资金使用自查报告及资金使用账务凭证。

以上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企业根据材料要求,三个部门材料分别用夹子夹好,不需要装订,由各部门审核后再装订。企业材料准备完整后分别送至各部门。
  各部门联系方式:

  社保局经办大厅1号窗口:吕馨    联系电话:3351639
  财政局社保科308室:王兆海  联系电话:3323754
  人社局失业保险科212室:王力    联系电话:3209621
  洮北区就业局经办大厅:亢学奇   联系电话:3223976
  经开区开发大厦1206室:朱娜     联系电话:3561035
  工业园区管委会3楼人社局:韩朝  联系电话:3502267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财政局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