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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市新丰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变更(延续)申请的批复

2019/12/01 2.9k 阅读 62 点赞
白人社发〔2019〕67号

白城市新丰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贵单位2019年10月提交的白城市新丰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变更(延续)的相关材料收悉。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贵单位已具备《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延续)条件,决定变更(延续)白城市新丰电子技术培训学校,望贵单位持此批件到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办学许可证。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