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最新通知最新通知

关于调整以工代训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0/10/15 1.9w 阅读 162 点赞

市直相关企业、相关部门: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以工代训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82号),对以工代训政策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执行期

  将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追溯至2020年3月1日。

  二、关于认定标准

  将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企业认定标准“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中的“70%及以上”调整为“40%及以上”。

  三、关于材料申报

  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217室,联系电话:0436-3209616。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